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> 业务专长 > 民间借贷

什么样子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呢?

来源:未知 作者:未知 时间:2016-11-14

  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;

  例如: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赌博、贩毒、走私等违法犯罪举债的,该借款合同无效。

  4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;

  例如:近日,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》对此类案件作出了明确规定,对因非婚同居、不正当两性关系等产生的“青春损失费”“分手费”“精神损失费”等有损公序良俗行为所形成的债务不予支持。

  5、其他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。

  二、无效民间借贷合同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

  1、借款人返还借款

  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,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,则不得履行。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,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。

  2、赔偿损失

  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,这里的损失,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,如果有其他损失,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。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,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,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;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,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,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;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,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。

  3、追缴财产

  (1)如果损害国家、集体、第三人合法权益的,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,人民法院应予收缴。

  (2)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、贩毒、走私等非法行为的,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。

免责声明: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,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  • 上一篇:没有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怎样追回报酬?
  • 下一篇:短期融资券的风险
  • 延展阅读

    Extended reading
    更多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