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审理法院】
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
【委托代理人】
北京市盈科(深圳)律师事务所 李源律师团队
【案情简介】
2014年-2015年间,原被告在恋爱期间,女方多次向原告请求借款购买房产和车辆。至2015年11月,女方共向男方借款累计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,双方分手后女方一直拒绝偿还恋爱期间的借款。
恋爱期间多次借款均未签署借条或收据等借款凭证,男方无奈之下与女方协商减免部分金额,并签订还款期限长达10年的《还款协议》。
《还款协议》约定欠款金额共计人民币24万元,还款期限为10年,自2017年8月26日至2027年8月25日止,约定被告每月20日前还款不低于人民币2000元。
原告认为该《还款协议》非常不合常理,金额不大但还款期限却长达10年,且为无息借款,严重侵害男方利益伤害了彼此之间的感情!为维护自身权益遂委托李源律师团队进行诉讼。
【案件结果】
法院对男方主张女方一次性偿还全部欠款的诉求予以支持,并额外支持判决被告按年利率6%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。
【律师分析】
诉讼,需要讲究诉讼策略,而诉讼策略的重要性,正如打仗时的排兵布阵所起到的关键作用。
在接受本案委托后,团队律师并不急于第一时间去法院提起诉讼,而是经过多次讨论本案的诉讼策略,并综合分析、研究证据内容、被告的还款能力、资产情况后,以发送律师函、电话联系、调查被告资产情况的方式,使得被告马脚尽露,两次违反《还款协议》中的还款约定,逾期还款。
诉讼过程中,团队律师充分阐述法律规定、法律内涵与实务情形中对于恶意拖欠还款应当承担相应利息,最终博得法院支持,要求被告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,一次性偿还借款人全部借款,并需要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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